【文字解读】《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ag九游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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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9年9月,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任务。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总体进展不快,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大、宣传发动不深入、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形势需要。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加快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市城管局在总结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住建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
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53号)
4.城市生活垃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变废为宝,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让生活更美好、城市更文明。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为起草好《实施方案》,市城管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收集资料、深入调研,结合我市2020年以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实施方案(讨论稿)》,并与县区主管部门座谈,征求群众意见。
2021年11月30日,市城管局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相关单位意见;2022年2月28日-3月21日,市城管局通过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7条,采纳7条。
2022年3月23日,送市司法局审查,并根据市司法局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2年4月1日,市政府办二级调研员王有正主持召开了征求意见专题会,再次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征求到4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6条,采纳5条。
2022年4月2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2022年5月10日,《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六政办秘〔2022〕65号)正式印发实施。
五、工作目标
1.2022年5月前,各县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底,金安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裕安区、叶集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县城所在地的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到2023年底前,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开发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不断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3.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六、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统一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推动源头减量、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推动全民参与、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保障等11个方面,明确生活垃圾分类须落实的各环节工作任务。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强资金保障、严格绩效评估等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作为支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保障进行明确。通过多措并举推动源头管理、环环紧扣健全分类体系、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加紧加快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形成垃圾分类新风尚。
七、创新举措
1.结合《关于调整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就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职责分工。
2.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加快发展以清洁焚烧处理为主要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着力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
3.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强调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权利义务,落实垃圾产生者责任;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落实限制过度包装的规定要求;倡导绿色生活,提倡“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党建引领共筑垃圾分类新时尚。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常态化、广覆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和报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