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ag九游会官方网站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2-05-1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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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226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0日     

 

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理体系,实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六安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25月,各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金安区城区和市开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裕安区、叶集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县城区至少有一个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3年底前,裕安区、叶集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各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不断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各县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的规定,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民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结合本地实际配置简便易行、规格适宜、数量适当的分类投放装置,做到标识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市城管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具体落实(下同))

(二)推动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减少电商邮件快件二次包装。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进环保纸袋替代塑料包装袋。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场所。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场所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场所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强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升级改造,鼓励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有效分开,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推行分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倡导桶边值守,设置投放点值守岗位,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出现损坏、老化、符号缺失等情况的设施,保持外观整洁。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分类运输系统。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积极推行市容环卫市场化,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逐步推行桶装车载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严控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指导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发挥社区(村)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求,加快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的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作。推动各县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完善有害垃圾设施,合理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加快建设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行之前,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采取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站模式就地处置居民小区和单位厨余垃圾。(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建立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模式。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支持在公共绿地、林地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激发群众自觉参与。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鼓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努力推动全民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统筹街道(乡镇)、社区(村)、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村)自律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社会效应。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发挥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强法治和政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依法实施、规范实施的轨道。探索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鼓励支持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引进和推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执法保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制定和培训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积极推进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联动,压实属地执法责任,同时强化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属地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加强条块协作,推动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市城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城市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村),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市城管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市、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绩效评估。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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